“官员就读EMBA可能助长官商勾结的不正之风。”民革广东省委即将向省政协大会提交一份提案,建议颁布官员禁读EMBA令,鼓励其根据工作性质就读在职MPA (公共管理硕士)。
这注定是一个令人纠结的提案。一方面, 读书是每个人的教育权利,官员读EMBA也不例外,另一方面,目前一些EMBA项目也确实存在藏污纳垢的问题,不是办教育,而是办成积累人脉资源、利益交换的平台。在笔者看来,禁止官员读EMBA,并不能解决问题,如果官商勾结的制度根源不治理,堵住了EMBA这个交易空间,会有其他新的交易空间,在职MPA也会成为新的藏污纳垢之地。
建立权力制约机制,是消除官商勾结的根本之道,而从教育角度看,一些人士建议的在当前情况下的折中处理办法,诸如要求官员离岗学习、不得免试、不得免学费,都难行不通。本来EMBA教育就是针对在职人员设计的,并不需要离岗,其入学也不需要笔试,而是由求学者提出申请,根据材料结合一定的免试进行录取,至于免学费,这是教育机构与求学者之间的事,就是要求官员自付学费,学校以奖学金方式返还,难道不可以吗?
以笔者之见,当务之急是清除EMBA教育中的污垢,从而既保障官员求学的权利,又纯洁EMBA教育。这有两种途径,一是对于EMBA学历教育,加强信息公开;二是对非学历的EMBA培训项目,推行行业认证。
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下文简称《办法》),授予学位的EMBA学历教育的招生信息,也是必须向社会公开的,那么,如果官员攻读的EMBA项目,是学历教育,就应该向社会公布学校录取官员的具体情况,包括其提交的材料,学校对其审核、面试的意见,是否全部收费,还是给予免费等都要向社会公开。为落实公开规定,并监督学校实施,教育部有必要出台EMBA招生的公示细则,由此,社会公众可以参与监督EMBA,知道某个官员在读某个项目,缴费多少。
另外,根据《办法》,高等学校也必须公开所有财务收支信息,作为学历教育项目,EMBA的收支情况也必须公布,包括收了多少学费,在师资、课程、培养活动中开销了多少,这可以了解项目收支情况,避免项目招生中的灰色交易。
从规范办学,保证招生、培养质量出发,EMBA教育项目,还要建立独立的教育委员会,由教育委员会制订招生、培养标准,并监督执行,教育委员会有权审查每个被录取的学生是否符合录取标准,要求招生人员解释为何给某些人减免学费,同时监督培养过程。
需要注意的是,目前官员攻读EMBA项目,多为学历教育(没有学历,只有短期培训证书,官员们通常不干),所以,如果能做到上述这些,也就压缩了高校滥招官员,再用官员去吸引企业老板,把项目打造为官商勾结平台的空间,而这些做法,正是完善高等学校管理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。
而对于非学历的EMBA项目培训,比较难适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来公开招生信息、财务信息,同时作为培训项目,其本就有浓厚的商业色彩,因此应该通过发挥行业评价的作用,来促进项目的规范。我国应培育社会中介机构,对教育培训项目进行认证,比如,如果某个EMBA培训项目不论是招生还是培养,都完全是利益的一套,认证机构完全可以认证其不合格,或不认证。这就发挥了行业自治的作用。当然,要做到认证机构权威、公正,尚需时日,但这符合我国教育管评办改革推进的方向。
治理我国教育领域的各种乱象,必须有依法治教和改革的思维,如果严格落实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条例》等教育法律法规,EMBA教育中的大部分乱象,都可以铲除,而因管理制度原因造成的问题,则可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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